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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安康市2025年农业生态资源保护等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年08月12日17时03分作者:佚名来源:本站原创
文件名称 安康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安康市2025年农业生态资源保护等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szfgzbmsnyncj/2025-0478 公开目录: 部门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市农业农村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安农计财〔2025〕38号 成文日期: 2025年07月25日
有效性 已失效 公开日期: 2025年08月12日17时03分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恒口示范区农业林业和水利局、瀛湖渔业局,市渔业站:

根据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陕西省2025年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陕农计财〔2025〕27号)、《关于印发陕西省2025年农业产业发展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陕农计财〔2025〕29号)要求,为做好我市2025年度农业生态资源保护和农业产业发展资金的组织实施,我局分别制定了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实施方案、农业产业发展资金实施方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细化制定实施方案。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有关单位要会同本级财政部门严格按照下达的各项目支出方向预算资金额度执行,不得超出任务范围安排资金,不得直接用于地方性政策任务,要压实地方投入责任,形成中央和地方财政资金合力。各县(市、区)要抓紧组织编制实施方案,对照工作任务清单和绩效目标进一步分解细化,明确实施条件、支持对象、支持标准、实施要求和监管措施。要因地制宜选择适应不同主体、更加科学有效的支持方式,完善相关扶持政策与带动农户增收挂钩机制,注重更好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引导金融和社会投资加大投入。要做好各项政策协同衔接,避免在支持内容和对象等方面出现交叉重复,对财政资金已安排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等其他相关渠道资金。在细化实施方案过程中,要加强与市级沟通,确保实施方案编制科学合理。县级实施方案需报市级审核,同意备案后印发,同时做好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的填报上传工作。

二、加强政策宣传公开。县(市、区)要建立健全财政支农政策公开制度,明确项目资金申报、审核、公开、公示、发放等各环节的操作规范,具体政策与实施方案应在门户网站对社会公开,并积极采取编印政策“明白纸”等方式,公布和解读财政支农“一揽子”政策,强化多种方式的信息公开。要加强惠农补贴资金发放管理,按规定做好拟补助信息等公开公示工作,其中发放到户的补贴情况应在村级进行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村级应将公示台账留档备查,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对村级公示情况进行现场抽查核实。通过多种渠道宣传解读政策,努力营造利于政策落实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绩效管理。县级要加快项目组织实施与资金支出,确保发挥财政资金效能。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按照统筹协调和业务归口的分工做好全过程管理和绩效相关工作,采取“项目自评+实地评价”等方式切实抓好项目落实,逐级督促指导规范高效使用转移支付资金,按时限按要求做好区域内的绩效工作。市级将适时采取绩效监控与抽查复核相结合的方式,重点评价资金分解使用规范性、任务实施进度、资金执行进度、信息报送以及地方财政投入等情况,并组织对重点任务、重点地区进行绩效考评。

四、严格预算执行。要严格遵守财政支农资金兑付有关时限要求,建立健全资金执行定期调度机制,动态掌握资金使用情况,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确保项目实施高质高效推进。对发放到人到户的直接补贴,及已完成实施且符合资金兑付条件的项目,要及时履行相关程序、足额兑付资金。要结合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情况等专项审计、巡视反映问题整改,全面梳理排查以往年度因挤占挪用财政资金造成拖欠应付补贴资金情况,采取有力措施兑付到位。预算执行情况将直接与下年度项目指标安排、资金测算分配相挂钩。

五、加强监督检查。县(市、区)要按照有关要求,梳理排查各项资金分配使用中的问题和漏洞,严禁以拨代支、挤占挪用、虚报冒领,严肃查处相关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要构建完善相关项目资金管理制度体系,制定完善各关键环节具体规程办法,形成全链条制度体系闭环。要加强转移支付项目资金全链条监管,根据各项目特点和管理要求,明确管理目标、关键举措、时间进度和责任人,加强项目组织实施,及时妥善处理项目执行中的问题,对进展滞后的重大项目实行清单化管理,市级将定期调度指导。要加强信息化监管手段应用,用好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等平台,加强从部门到主体、从资金分配到结果评价的全覆盖穿透式监管。重大事项要及时向上级报告。要通过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及时据实上报资金执行情况,相关项目实施总结报告应于2025年12月30日前报送市农业农村局。

附件:1.安康市2025年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实施方案

        2.安康市2025年农业产业发展资金实施方案

                                安康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7月25日

(联系人:曹兴瑜,电话:0915-3216913)


 公文PDF原件:安农计财〔2025〕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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