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名称 | 安康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5年农业防灾减灾与水利救灾资金(动物防疫补助)实施方案的通知 | ||
| 索引号 | szfgzbmsnyncj/2025-0475 | 公开目录: | 部门文件 |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农业农村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安农计财〔2025〕34号 | 成文日期: | 2025年07月21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5年07月21日19时00分 |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高新区社区管理局、恒口示范区社会保障与农技服务中心,市畜牧中心:
为做好我市2025年度农业防灾减灾与水利救灾资金(动物防疫补助)的组织实施,根据《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5年农业农业防灾减灾与水利救灾资金(动物防疫)实施方案的通知》(陕农计财〔2025〕26号)要求,我局制定了《安康市2025年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动物防疫补助)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细化实施方案。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局属有关单位要会同本级财政部门严格按照下达的各项目支出方向预算资金额度执行,不得超出任务范围安排资金,不得直接切块用于地方性政策任务,要压实地方投入责任,形成中央和地方财政资金合力。各县(市、区)要抓紧组织编制细化实施方案,对照工作任务清单和绩效目标进一步分解细化,明确实施条件、支持对象、支持标准、实施要求和监管措施。要因地制宜选择适应不同主体、更加科学有效的支持方式,完善相关扶持政策与带动农户增收挂钩机制,注重更好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引导金融和社会投资加大投入。要做好各项政策协同衔接,避免在支持内容和对象等方面出现交叉重复,对财政资金已安排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等其他相关渠道资金。县级编制实施方案需经市级同意后及时向市级备案并正式印发,同时做好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填报上传等工作。
二、加强政策公开。各县(市、区)和有关单位要建立健全财政支农政策公开制度,明确项目资金申报、审核、公开、公示、发放等各环节的操作规范,具体政策与实施方案应在门户网站对社会公开,并积极采取编印政策“明白纸”等方式,公布和解读财政支农“一揽子”政策,强化多种方式的信息公开。要加强惠农补贴资金发放管理,按规定做好拟补助信息等公开公示工作,其中发放到户的补贴情况应在村级进行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村级应将公示台账留档备查,市县农业农村部门要对村级公示情况进行现场抽查核实。通过多种渠道宣传解读政策,努力营造利于政策落实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绩效管理。各县(市、区)和有关单位要加快项目组织实施与资金支出,确保发挥财政资金效能。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按照统筹协调和业务归口的分工做好全过程管理和绩效相关工作,采取“项目自评+实地评价”等方式切实抓好项目落实,逐级督促指导规范高效使用转移支付资金,按时限按要求做好区域内的绩效工作。市级将适时采取绩效监控与抽查复核相结合的方式,重点评价资金分解使用规范性、任务实施进度、资金执行进度、信息报送以及地方财政投入等情况,并组织对重点任务、重点地区进行绩效考评。
四、严格预算执行。要严格遵守财政支农资金兑付有关时限要求,建立健全资金执行定期调度机制,动态掌握资金使用情况,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对发放到人到户的直接补贴,及已完成实施且符合资金兑付条件的项目,要及时履行相关程序、足额兑付资金。要结合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情况等专项审计、巡视反映问题整改,全面梳理排查以往年度因挤占挪用财政资金造成拖欠应付补贴资金情况,采取有力措施兑付到位。预算执行情况将直接与下年度项目指标安排、资金测算分配挂钩,强化激励约束导向作用。
五、加强监督检查。各县(市、区)要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等文件要求,梳理排查各项资金分配使用中的问题和漏洞,严禁以拨代支、挤占挪用、虚报冒领,严肃查处相关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要构建完善相关项目资金管理制度体系,制定完善各关键环节具体规程办法,形成全链条制度体系闭环。要加强转移支付项目资金全链条监管,根据各项目特点和管理要求,明确管理目标、关键举措、时间进度和责任人,加强项目组织实施和进展调度,及时妥善处理项目执行中的问题,对进展滞后的重大项目实行清单化管理。要加强信息化监管手段应用,用好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等平台,加强从部门到主体、从资金分配到结果评价的全覆盖穿透式监管。重大事项要及时向上级报告。要通过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及时据实上报资金执行情况,相关项目实施总结报告应于2025年12月30日前报送市农业农村局。
附件:安康市2025年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动物防疫补助)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