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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农业农村局关于用好财政资金做好抗旱保粮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2025年05月15日18时00分作者:佚名来源:本站原创
文件名称 安康市农业农村局关于用好财政资金做好抗旱保粮工作的紧急通知
索引号 szfgzbmsnyncj/2025-0472 公开目录: 部门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市农业农村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安农计财〔2025〕18号 成文日期: 2025年05月15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5年05月15日18时00分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高新区社管局,恒口示范区社会保障与农技中心,局属有关单位:

今春以来,全市遭遇持续高温干旱天气,给农业生产造成较大损失,夏粮油因旱可能出现减产,秋粮早春玉米出苗差、播种面临困难,对全市粮食安全构成威胁。为最大程度降低旱情影响,全力以赴救灾,省农业农村厅印发了《关于用好财政资金做好农业抗旱救灾工作的通知》(陕农计财〔2025〕21号),紧急拨付481万元,支持全市采用扩种改种补种等手段开展“以秋补夏”,打好抗旱保粮总体战,力求全年粮食生产稳定。

一、补助对象

本批次省级农业专项农业防灾减灾支出对承担补种改种任务的小麦油菜重灾区和已播玉米因旱出苗质量低的县(市、区)予以补助。省级根据前期受旱情况调度,按照缓解因旱影响春播亩均补助8元测算,补种扩种根据实际情况统筹调配,市局也在积极争取市本级财政支持,所有资金由各县(市、区)根据补种改种、缓解因旱影响春播任务,结合实际抗旱工作需要高效安全使用,确保任务足额完成,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能。

二、补助用途

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播种所需的专用品种、化肥、农药等各类农资购置补助,翻地、整地、播种、浇水、施肥、喷药等作业补助。同时,可与此前中央和省级下达的农业防灾减灾(抗旱救灾)资金等统筹配合使用,用于已播作物的补苗、浇水、施肥、打药等促进生长的必要措施补助和待播区域购买抗旱品种、采取造墒播种、免耕播种、坐水播种等抗旱播种技术所必需的物化和作业补助。

三、工作要求

(一)规范资金管理。各县(市、区)要严格遵守《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3〕13号)和《陕西省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陕财办农〔2024〕87号)等相关规定,及时制定救灾资金使用方案,3个工作日内将资金分解下达,抓紧做好农业生产救灾工作。要规范资金审核、使用等各操作环节,切实强化资金监管,建立救灾资金管理台账,按时开展资金使用情况调度,不得以拨代支,严禁挤占、挪用救灾资金,坚决杜绝套取骗取、违规发放等违规违纪行为。

(二)加强绩效管理。根据有关规定,各县(市、区)在组织实施过程中应对照资金区域绩效目标做好本区域内的绩效管理工作,确保各项抗旱救灾绩效目标任务如期实现。各县(市、区)应于10月15日前报送资金执行情况和绩效自评报告,如实反映资金使用情 况及抗旱救灾效果。

(三)落实重点任务。各县(市、区)要不等不靠,严格按照《市委农办关于切实做好“以秋补夏”工作的通知》(安农工办〔2025〕17号)文件要求,及时将扩种补种等重点任务和资金尽快分解到镇村、主体、地块,并建立专门台账和补贴政策清单,报市农业农村局备案。要积极向县委、县政府汇报,争取县级配套资金支持,全面完成扩种补种任务,要指导种植主体逐生育期落实关键技术,确保各项抗旱措施落实落细落地。

附件:省级农业专项资金农业防灾减灾支出(抗旱救灾)分配表


                         安康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5月15日

(联系人:沈航  曹兴瑜 电话:3112296,3216913)

     公文PDF原件:安农计财〔2025〕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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